乐业:强化“三重一大”监督 助推清廉企业建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2-05-24 17:58
“请你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时间、拟研究议题、议题附带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等告知我纪检监察组,做好事前报备。”近日,乐业县纪委监委派驻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光满提醒驻在企业认真做好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事前报备相关要求。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该县纪委监委将监督关口前移,紧盯乐业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乐业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情况,督促做好事前报备、抓好事中监督、做好事后备案,全面规范国有企业权力运行,持续提升监督实效,助推清廉企业建设。
“接到报备材料后,我们会对决策议题准备过程进行监督,包括议题是否充分酝酿、是否事先告知,是否准备充分等,做好事前监督,坚决避免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派驻该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何凤枝介绍,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企业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程序进行现场监督,监督会议过程是否遵守组织原则、决策程序是否民主规范、“一把手”是否执行末位表态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不符合要求,甚至违反党纪国法的坚决制止,果断否决,确保议事过程坚持规定程序,进行规范动作,体现民主决策。
“三重一大”会议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督促相关企业将集体决策实施相关情况书面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做好事后备案。派驻纪检监察组会不定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形式,跟进监督国企“三重一大”事项决议是否执行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落实,确保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跟进监督国企4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约谈提醒1人。(乐业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