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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乐业筑牢农村“三资”管理屏障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发布时间:2026-05-15 15:39

近日,乐业县纪委监委在该县逻沙乡某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时发现,该村集体资金存在支出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随即成立核查组启动核查工作。经查实,该村某屯文某某存在挪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行为,最终受到党纪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压实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全县开展自查整治,重点排查账务管理混乱、资产资源底数不清、合同签订不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同时,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等数字化平台,对财务收支、资产租赁、资源发包流转等关键领域,开展数据交叉比对与动态跟踪监测,精准筛查风险隐患,靶向锁定问题线索。自2025年以来,已推动整改相关问题15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个,盘活闲置资产3项,清退资金50.5747万元。

案件查办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三资”领域易发、高发、频发问题,由班子成员牵头统筹,整合3个纪检监察室、8个乡(镇)纪委及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组建3个办案协作片区,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用、力量协同的联动工作体系。各协作片区紧扣“三资”管理责任落实、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对全县8个乡镇重点村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通过统筹整合监督力量、优化人员配置,依托跨区域交叉监督模式,有效破除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2025年以来,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相关问题线索16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在强化案件查办震慑效应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治。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暴露的短板与弱项,深入开展个案剖析与类案研判,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或专题民主生活会12场次,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出台《乐业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六项制度》等相关制度13项,进一步规范监管流程,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