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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发票背后隐藏的“猫腻”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4-03-21 08:44

“宣传费用属于单位正常开销,所以我就想到用虚开广告发票并假借‘第三方’来套取资金,现在真是后悔莫及……” 前不久,时任乐业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吴某在接受调查期间悔恨地说。

 

这起“四风”问题的发现,源于一张金额为38500元的广告宣传发票。

 

“12块4.5米长的宣传板报和1万份宣传单共支付38500元,单笔广告费用就支出这么多,而且附件信息不全。”前不久,乐业县委第三巡察组在该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开展巡察时,一张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这张发票是2019年的,我们查看一下该局前后几年广告费用情况,对比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问题。”巡察组组长随即对工作进行安排。

 

经核实,巡察组发现该县社保中心2019年的广告费支出比往年多了2倍多。

 

广告费突然大幅度增加,是正常的开销还是另有蹊跷呢?带着问题,巡察组工作人员立即找到时任该局局长吴某进行谈话。

 

“这些宣传资料是为全县8个乡镇的社保中心制作的,并且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所以费用就增加很多,是正常的开支报销,不存在什么问题……”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谈话,吴某信誓旦旦地说。

 

“既然是分发给各乡镇的,保障单据怎么没有附上各乡镇领取材料的签领表呢?”巡察组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可能当时比较忙,没有制作签领表,或者是时间久远,签领表弄丢了,具体的事情我不记得了……”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吴某闪烁其词。

 

为弄清事实,巡察组逐一找到时任各乡镇社保中心负责人核实具体情况。

 

“宣传板报长4.5米,如此显眼的板报,若有领取,肯定是有印象。”时任各乡镇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从未领取该宣传板报与宣传单。

 

“我们再次找你,希望你积极主动说明自身存在的问题。”巡察组拿出证据,开门见山地说。

 

证据面前,吴某很快便吐露了实情。由于平时与相关部门交流对接,想购买一些土特产来招待,于是动了歪心思,私下授意时任出纳潘某找某广告公司虚开发票套取经费,共计38500元。最终,吴某和出纳潘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向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分析原因,查摆制度机制漏洞短板,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同时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乐业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