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业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轮巡察公告
来源:乐业县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5-03-29 17:48
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县委派出6个巡察组,定于2025年3月至6月,对县委组织部、县委战线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含生态移民安置中心)、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等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所辖下属机构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如下: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9978711363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统战部、县审计局。
联系电话:19176120226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19978714235
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
联系电话:19148573975
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发改局(含县生态移民安置中心)、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联系电话:19176125649
第六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教育局(含高中、县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部分乡镇中心小学)、县工信局。
联系电话:19978713622
受理反映问题来电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以上联系方式有效期(巡察信访截止日期)至2025年6月20日。
信访接待地址:乐业县委巡察办(同乐镇政府对面办公楼)。
设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A100号邮政信箱,邮编:533200。
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