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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业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轮巡察公告

来源:乐业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3-18 10:33

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县委派出6个巡察组,定于2024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农机中心、经管站)、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含原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信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含住房保障中心)、县供销社、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商业总公司等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所辖下属机构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如下: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农机中心、县经管站)、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19176120268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含原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信访局。

联系电话:19176120226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含住房保障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9978714235

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供销社。

联系电话:19148573975

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9176125649

第六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水利局、县商业总公司。

联系电话:19978713622

受理反映问题来电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以上联系方式有效期(巡察信访截止日期)至2024年5月31日。

信访接待地址:乐业县委巡察办(同乐镇政府对面办公楼)。

设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A074号邮政信箱,邮编:533200。

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