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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贪欲让“卫士”深陷沼泽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1-12-10 09:22

“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出发时的初心使命,不要在人生道路上迷失自己,最终陷入无法自拔的沼泽......” 鄂某在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间,每每会发出这么一段肺腑之言。

 

鄂某在落马前,曾任德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1年5月接受德保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2021年10月,鄂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政务撤职处分,从四级高级警长降为一级警员。

 

  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

 

鄂某出身在一个农民家庭,父母勤俭节约,由于兄弟姐妹多,其他兄弟姐妹都未能上学,他作为小儿子受到父母的宠爱,得以顺利上学。

 

“我一定走出大山,要干出一番事业,给家族增添光彩。”他深懂农村大家庭中生活的不容易,十分珍惜家里给他的支持。

 

1985年,他如愿考上了公安干警,成为一名人民的“卫士”。参加工作以来,不管是在哪个岗位,他都认真履职尽责,从普通民警到副局长,一路走来,得到了组织的培养和认可。

 

但在他走上领导岗位后,不注重加强自身思想锤炼和党性修养,没有把对党忠诚放在首位,纪律规矩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动摇,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中秋、春节前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甚至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对党组织的谆谆告诫、谈心谈话置若罔闻,最终违反了党的纪律规矩。

 

  思想防线失守,甘于被围猎

 

“不是我自己问要的,是别人自己送上来的,不要白不要。”这是鄂某走上领导岗位后,在思想中时时如毒瘤般回响的心声。甘于被侵蚀被围猎,对送上门来的好处,有一块钱就多想有两块,欲望得不到满足。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身为领导干部,本应身体力行,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但他却将党的优良作风抛弃,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中,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作风。由于对金钱的欲望,导致不会拒绝,最终伸出了贪欲之手。拿了别人的钱,自然要替别人办事,这是一种“金钱游戏”规则,所以将党纪国法抛到脑后。正是思想上的松弛、对纪律法律的漠视,导致鄂某的权力观、金钱观逐渐扭曲,廉洁底线彻底失守。

 

  宗旨意识淡化,存在侥幸心理

 

鄂某的蜕变和腐化,是从当上领导后心态微妙变化开始的。他对比自己周围的一些人,同为领导干部他们都有豪车好烟好酒,觉得自己却那么穷,过得并不是很体面,至少经济方面没那么阔绰,心理开始不平衡,贪欲之门由此洞开。

 

“别人当领导能要,自己为什么不能要,这也是为他人服务的辛苦费,自己不要,换成别人在这个位置,别人也会收受礼品礼金。”在收受“辛苦费”的时候,刚开始他曾经犹豫过,担心害怕过,但他认为自己手中有权力,抱有不用就过期无效的心态,在金钱的诱惑下,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鄂某作为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本身应该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一名干净担当的人民“卫士”,但是他却法纪观念淡薄,心无敬畏、行为失范,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些礼品礼金不算什么大事,要这点怕什么,别人也不会说出去的,以为伸手不会被人发现,立场不坚定,就是这种侥幸心理在作怪,让他逐步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鄂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要找准角色定位,把好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的总开关,匡正“官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应因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要保持主流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戒盲目攀比之贪图享受心,守党性原则之纪律规矩,践为民务实之初心使命;强化监督意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构筑防腐体系的关键环节,要树立起监督意识,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虚心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